摘要:
医生该不该拿红包?这是个很吊诡的问题。
在现实中,很少有医生不拿红包的。这倒不完全是说没有好医生。其一,风气使然,绝大多数医生把红包当做一项“正当”收入。其二,在大家都拿红包的情况下,个别试图不拿红包的医生就是“另类”,是很难在圈里混的。当然,我们也不能把是不是拿红包当做好医生与坏医生的评价标准或唯一标准。在目前这种大环境下,认认真真看好病,接受一点病人真心实意的“表示”,视乎无可厚非,毕竟,我们这个国家目前还是个“人情”社会。
不过,如果把这个问题拿出来公开讨论,明目张胆地主张医生可以拿病人送的红包,恐怕还是要触犯众怒的。因为,中国人基本上都是双重人格,说的和做的不一样,怎么做是一回事,但说的时候一定要冠冕堂皇,不仅要顾全面子,还要响当当、掷地有声。我们这个民族就是这样,很多时候还需要说一套做一套。否则,不管个人还是集体,完全“实话实说”,一定会出问题的。
这个问题解释到这里,应该比较圆满了。但如果深究一下,好像还有其他答案。
大概是2000年吧,医院组织到香港旅游。在4天的行程中,一个年轻的本地男导游尽职尽责,我们充分享受到资本主义世界细致周到服务的。一口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还赢得了我们这个团很多人的好感。就在要和大家分手的时候,他站在车厢的过道上,神情自然地说了一段听起来非常新鲜的话,大意是:我的工资很少,家庭负担很重,家里不仅有年买的老母亲,还有嗷嗷待哺的小孩,等着我拿钱回去买奶粉。所以,如果大家最我这几天的服务还满意,就给我一些钱,这是我正常收入的一部分。他还说,给多给少,你们自己掂量着,全频你对我服务的满意度,可以给、也可以不给。只要你愿意,100、200我不嫌多,5块10块我也不嫌少,说得实实在在,尽管开始我们都感到有些不解,却无法抗拒。印象中,团里40多个人,没有不掏钱的!尽管多少不等,但导游同样开心向每个给钱的人道谢。
这事我想了很久,最近终于有了一个解释和答案。导游的工作,是服务性工作。虽然旅行社对每个导游的工作内容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同样的规定,不同的人去做,效果是很不一样的。所以,导游的工作,有专业性、规范性的一面,也有个人发挥、即创造性的一面。
专业性的一面,由旅行社规定、监督、评价,并根据最终结果给出工资和奖金。创造性的一面,导游个人的发挥空间很大,评价好坏来自服务的对象——游客的满意程度。导游工作态度是否积极、人是否机灵、是否细心、等等等等,每个人都不一样,这就为游客进行监督和评价提供了依据。所以,有时候导游的哪怕一个不经意的表情,都会是影响评价效果的因素。所以,香港旅行社在制度设计上,就为游客行使自己的评价权、监督权,留出了一片有效地空间——通过给小费,行使自己作为评价主体、监督主体和奖惩主体的权利。有这样一个机制,导游的工作质量就有了基本的、而且是比较科学和有效的制度保障。
医生的工作,和导游的工作有相似的地方。简单地说,疾病治疗本身,是科学的行为,由医院根据医疗文书对诊疗过程、诊疗质量和效果作出评价,并作为医生工资与奖金分配的依据。和导游一样,医生的服务,个人发挥的空间很大,比如服务态度、有效沟通程度、对病人的健康指导等,这方面是由病人的心理感受和满意程度来衡量的。因此,就这方面而言,病人及其家属是评价、监督和奖惩的主体。
在现实中,病人已经逐渐成为了医生与医院工作的评价主体,这个是没有问题的。但病人作为奖惩主体的地位,一直没有得到正式、公开的确认。究其原因,有不仅有文化传统、道德观念、社会体制方面的原因,甚至还有政治理念等方面的障碍。结果就是我们目前所见到的、为大多数人谴责、又不得不遵循的潜规则。
设想一下,如果将这种“地下”的红包现象暴露在阳光下,让病人真正获得公开的奖惩主体的地位,我们还愁他们作为评价主体、监督主体的地位得不到巩固?如果病人真正掌握了评价主体和监督主体的权利,我们的医院还要那么多的监督机构和人员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我们由此就多了一套有效的制度机制。这套机制,能够从最根本的层面——心理上,激发出作为评价、监督对象的医生,形成某种行为驱动的源动力。
所以,如果从制度机制方面设计好的话,医生拿红包,有可能成为一个利国利民的好举措。(20110401)